近期,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位于徐州市的“天卿”楼盘不久前进行了大幅度的降价促销,这一行为让此前以较高价格购买房产的业主们感到不满。其中,多名购房者表达了深度的损失感,代表之一的魏女士表示,在此次降价前她购买的物业价格为210万元,而目前的降价使她亏损超过了30万元。据悉,在相同情况下受损的购房者达20余人,总损失金额超过500万元。
魏女士回忆,她是在今年2月份对该项目进行投资的时候,售楼处明显展示的保价函使她相信价格有保障。而销售方近期的价格下调让她意识到自己的财产受到了侵蚀。怀着赔偿的希望,魏女士带着当初保留的保价函去找开发商理论,然而遭到了拒绝。
与魏女士有相似遭遇的还有孙先生,他是出于孩子教育的考虑才签订购房合同的,原以为保价函能够保证价格稳定。然而,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孙先生的实际购买价格在240多万元,买的是143.25平方米户型,和魏女士一样,目前面临定金无处追讨的窘境。
记者获悉,天卿楼盘的开发商是由弘阳、中天和天阳三家公司联合开发的项目,并发现楼盘未完全售罄的剩余房源大约还有80套。在访问销售处了解到的最新优惠价格后,业主们感到震惊,新客户的成交价大约在1.6万元/㎡,还包括1200元/㎡的装修包,由此形成的价格落差让买房受损的业主们难以接受。
针对保价函的问题,销售人员的回复模棱两可,表示 “保价协议只是售楼处之前的宣传”,并称 “降价是正常现象”。然而,购房者所持保价函上确实印有明确的时间,且保价函中明确承诺,自公示之日起至交房期间,如有降价,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价补偿。
现代快报记者进一步联系到天卿楼盘的销售经理袁龙,他承认了解保价函一事,但以刚来不久,不清楚当初将其放置在售楼处的具体意图为由,表示目前开发商内部并无此类批准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也没有公章,因而他们公司无法对此事进行赔偿。对此,业主们不满,他们表示,既然保价协议是在售楼处的宣传资料,那么就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并不能因为开发商的单方面解释就免除法律责任。
业主们随后联名来到云龙区信访中心寻求帮助,相关负责人已对销售经理及开发商进行约谈。徐州市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分局表示,事件已立案调查,并将即时通知调查结果。
在此事上,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尹心雨律师指出,保价公示作为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购房人有权根据诺言索取差价补偿。业主们决定,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与开发商协商,并不排除采取法律途径,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