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前副总经理刘逖因涉及严重违规行为接受了立案调查。刘逖,身为领导干部,却将自我定位为资本市场的“专家学者”,过度忽视了对政治的重视以及必要的纪律规定。他涉嫌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频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高等级宴请,收受的礼品礼金可能影响其公正行使公职权力。此外,他还涉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利用“假离婚”以欺骗组织,并且未按规定上报个人有关事项。
刘逖滥用职权,利用职务的便利之处侵吞公共财物。他以暗箱操作的方式入股多家即将上市的公司,并在企业发行、上市等环节中为他人获取不当利益,同时也非法收受巨额财产。他且在党的十九大及二十大后,依然肆无忌惮,违法不止,此行径在当前证券发行审核领域的反腐压力下显得极其严重,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必须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经过经过研究决定,剥夺刘逖的公职,并 confiscate了他的违法所得财产。同时,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员会也将刘逖涉嫌的犯罪问题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合法的审查起诉,并一并移交了相关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刘逖,1968年出生于江西九江,是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他于1998年3月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并历任研究中心副主任、金融创新实验室主任兼基金业务部副总监、衍生品业务部总监、市场风险防控与业务创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产品创新中心总监等职务,直至2019年3月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今年4月21日,刘逖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和浙江省台州市监察委的纪委监察调查,原因是他涉嫌严重职务违法。